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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城市“515”引才计划“三星级”、“四星级”人才相关政策

 

盐城市“515”引才计划“三星级”人才相关政策

一、凡持有“三星级人才绿卡”的盐城新兴产业、支柱产业紧缺的大专学历毕业生,可以享受以下优惠:

1.户籍可在大市区落户。

2.在盐城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,享受购房总价5%的补贴。

3.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,免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,免费借阅市内各类图书馆图书。

4.凡是在盐落户自主创业的,享受市委、市政府扶持全民创业各项优惠政策,享受各级财政小额担保公司一定额度的贷款担保。

二、凡持有“三星级人才绿卡”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,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:

1.可享受政府公租房或享受租房补贴,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、本科生每月补助标准分别为500元、400元、300元。

2.参照《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5年盐城市紧缺人才专业目录的通知》(盐人社才〔201525号)的目录,到企业就业的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和“985工程”、“211工程”高校、“2011计划牵头高校”本科生,每月分别享受3000元、2000元、1500元的专项生活补贴。

3、非盐城籍的大学生每年享受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。

三、招引人才的单位可享受以下优惠:

1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生(经核定持有“三星级人才绿卡”)的企业,为该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每满6个月,给予企业为该生缴费部分30%的补助。小微企业和困难大学生按国家政策执行。

2参加人社部门牵头组织的,以政府组团名义赴外市招聘的活动,免费享受交通、食宿、招聘摊位服务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盐城市“515”引才计划“四星级”人才相关政策

 

    一、根据《盐城市“515”引才计划专门人才认定暂行办法》(盐市社才〔201552)被认定为现代商务专门人才、经营管理专门人才、科技副总专门人才、退休工程师专门人才、高技能人、来盐自主创业专门人才或其他专门人才的,可享受以下优惠:

1.到盐城县(市)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专门人才户籍均可在大市区落户,其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随同落户。

2.在盐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,政府给予购房总价5%的补贴。在盐无自住房的,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,三年内免租金。无法安排人才公寓的,给予租房补贴。

3.在盐购买盐城地产汽车的,享受一次2万元的购车补贴。

4.在市县级重点医院设立专门人才医疗保健窗口,提供健康咨询服务。

二、对部分持有“四星级”人才绿卡的人才和引才单位,还可享受以下优惠:

1.对商务专门人才,市县两级每年调剂500个机关事业专项编制,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或招聘,安排到重点园区锻炼五年。锻炼期满经考核,可选拔进镇(街道)、园区领导班子工作或安排其他合适岗位。             

2对事业单位需要引进的专门人才,如因编制所限,由主管部门提出计划,经批准后,由人才储备中心进行公开招聘,所招聘人员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工资。

3.对企业全职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国内外退休工程师,以及引进博士担任科技副总的,给予3年期总额不超过15万元的薪酬补助;对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具有正高级职称、副高级职称(或博士学位、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)、中级职称(或硕士学位、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)的专业技术人才,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、2000元、1000元的薪酬补助。

4.对企业引进的紧缺型高级技师、技师,给予每月1500元、800元的薪酬补助。获得全国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、省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名以及参加世界技能竞赛的选手,经考核按规定程序优先招录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。

 

★盐城市“515”人才服务网址:http://www.jsychrss.gov.cn/subject/515/

 

★大市区“515”人才服务窗口地址和服务热线电话

地区

窗口具体地址和服务热线电话

盐都区

盐都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(盐城市新都路603号)二楼28号窗口,电话:0515-88585215

亭湖区

盐城市亭湖区行政服务中心(盐城市青年东路53号,东亭国际商务中心),电话:0515-83080515

开发区

盐城市开发区市民之家(盐城市华山路与嫩江路交叉口东北角)二 楼12号窗口,电话:0515-68806276

城南新区

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(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D座)二楼B49-B50窗口,电话:0515-69935901

大丰区

大丰区行政服务中心(大丰区幸福东大街2)一楼,电话:0515-83927025

市直

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(盐城市府西路1)一楼C21-C24窗口,电话:0515-6666651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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